近日,上海街头出现了奇葩的一幕。
一名美女和朋友走在街头,三名骑电动车的男子突然上前搭讪。男子声称想当美女的男朋友,哪怕是半天也行,他可以付费5000元。他的要求是,要做一些男女朋友之间可以做的事情。
男子的行为立即引起了美女的反感,直接将整个交谈过程拍摄下来,并且发布到了互联网上。
此事不仅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也引起了警察叔叔的关注。据视频发布者透露的最新消息,搭讪的三名男子已经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有网友提问,三名男子只是搭讪,并没有对女子做出什么出格的肢体动作,为什么会被行政处罚呢?难道搭讪也有罪吗?解读来了!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即使没有肢体上的接触,但是通过语言表达一些“性”暗示,造成受害人出现不适、不安等情况,也属于性骚扰。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搭讪属于违法行为吗?
搭讪本身不违法,如果你在尊重对方人格的基础上,正常的表达心中的爱意,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对方已经明确拒绝交流,你仍然不依不饶的进行骚扰,那么就属于违法行为了。
两名美女的行为,其实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遇到骚扰的时候,要及时的保存好相关证据,方便我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今天的话题,您有什么看法?欢迎关注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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