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孤》原型被拐案人贩子为何被判死缓并限制减刑?

经典案例解说 2023-12-30 20:54:38

12月27日,电影《失孤》原型郭刚堂之子被拐卖案一审宣判,两被告人一人被判死缓并限制减刑,一人被判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至1998年间,被告人呼富吉和唐立霞以出卖为目的,拐卖李某慧、郭某振、杨某豪、李某豪四名儿童。2001年,被告人呼富吉伙同他人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儿童杨某羽。被告人呼富吉、唐立霞以出卖为目的,共同实施拐卖儿童行为,拐卖儿童四人;呼富吉伙同他人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儿童一人,二人的行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

法院根据两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作出判决: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呼富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呼富吉限制减刑;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唐立霞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判令被告人呼富吉、唐立霞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物质损失人民币50余万元

01.拐卖儿童罪的法律后果?刑法对这个罪名是怎样规定的?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加重情形;1、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3、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4、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幼儿的;5、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存在这些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02.呼富吉为何被限制减刑?限制减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般对哪些情形会限制减刑?对罪犯来说意味着什么?

限制减刑是指重大刑事案件的犯罪分子判定为死缓时,对犯严重危及社会的暴力性犯罪分子的减刑予以了限制适用。限制减刑的罪犯仍可减刑,但要保证最低服刑期限。《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对限制缓刑的情形进行了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

呼富吉拐卖儿童十人,是拐卖儿童罪的累犯及加重情形,依法被判决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属于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应对其进行限制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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