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医务人员“直播带货”等变相广告行为监管!山东省2024—2026年度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来了

新黄河 2024-03-17 16:10:13

近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山东省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4—2026年度)》(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在指导思想、巡查范围、巡查重点、组织实施以及工作要求五个方面做出说明。

《工作方案》指出,此次巡查范围原则上为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社会办医院按照管理原则参照执行。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巡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三级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二级医院原则上不少于5天。采用自查结合实地巡查方式,于2026年10月底前完成本轮巡查。

为落实行风建设巡查,《工作方案》明确,要加强追踪溯源、总结分析、举一反三,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加强对接受商业提成、参与欺诈骗保、实施过度诊疗、违规接受捐赠、泄露患者隐私、牟利转介患者、破坏就医公平、收受患方“红包”、收受企业回扣等监管。建立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行医德“一票否决”制,将医德表现与医务人员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优评先和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建立并落实新媒体管理制度,《工作方案》规定,要加强对医务人员利用职业身份参与医药广告的制作、发布或“直播带货”等变相发布广告行为的监管。严格落实城市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服务基层和服务期间暂停原单位处方权等要求。同时,推动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落实落地,积极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日间手术、“互联网+”服务等新模式。

落实资金竞争性存放、公益事业捐赠、“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不得设立账外账、小金库。《工作方案》提出,坚决惩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严禁大型医用设备“未批先购”,避免无正当理由不通过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全部所需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线下采购金额过大、频次过多等行为。加强对毒麻精等特殊药品管理。制定本机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抗微生物药物、抗肿瘤药物目录,对重点监控药品进行监测、点评、分析,监测分析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巡查市属三级医院时,外市专家比例不得低于30%。鼓励各地探索实施跨地区交叉检查。开展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巡查组不干预医疗机构日常工作。

来源: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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