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水壶里盛放的竟是燃料酒精,客户饮用后中毒责任谁来担?

经典案例解说 2024-01-28 23:55:39

饭店服务不到位,顾客口渴只好自己找水,水壶是找到了,但喝了一大口,怎么感觉怪怪的?

北京市石景山区,刘先生与朋友在饭店就餐。就餐期间,刘先生与朋友多次向饭店要求提供茶水,半个小时之久无人应答。刘先生如厕返回时,看见吧台有一个水壶,该水壶的样式与饭店提供茶水的其他水壶一模一样。刘先生之前看见饭店的服务员一直从吧台取水给顾客,便认为饭店的服务员已经将他索要的茶水放置在吧台,因此刘先生就将水壶带回了饭桌。

之后,刘先生将水壶的透明液体倒入水杯之中,该透明液体在外观上与他之前喝的水无任何异样。因刘先生口渴难耐,便将水杯中的液体饮下一大口。刘先生喝下后顿时感到胃部和食道灼烧,询问饭店后才知晓该水壶的液体不是茶水而是供火锅使用的燃料酒精。刘先生的身体开始出现中毒现象,同伴立即将刘先生送往医院救治。

刘先生认为身体受到的伤害均由饭店的过错导致,饭店应当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应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90417.89元。

被告饭店辩称,刘先生所产生的损失系自身过错行为所致,饭店并不存在监管不到位或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不同意支付各项费用。

1、饭店在此次事件中有没有过错?

饭店使用的燃料酒精中含有的成分属于危险化工产品,但饭店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正确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疏于管理,将易燃物品搁放在就餐的环境中,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应对其过错承担责任

3、饭店该不该承担责任?如果要承担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和后果?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饭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刘先生受伤,应当承担刘先生的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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