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渝两地将率先实现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互认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2024-01-28 18:35:42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周学津)1月25日,四川成都市医保局发布《成渝两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明确提出自3月1日起,成渝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两地办理医保转移,可实现缴费年限相互认可、累计计算。

办法提到,成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医保退休认定时予以互认,并将缴费年限互认的范围,限定为成渝本地实际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年限重叠部分。设定20年为共同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标准,达标后在两地中实际缴费时间最长的参保地,办理医保退休认定。

群众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政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业务。文明青羊 图

“假如某人在重庆已参加了10年职工医保,后又转入成都参加职工医保,在达到退休年龄办理医保退休认定时,成都认可其在重庆10年的实际缴费年限,反之亦然。”成都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东南大学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张晓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对于在成渝两地之间迁移的职工来说,医保缴费年限的互认将简化转换医保关系的程序,减少行政手续办理的复杂性。此外,医保缴费年限互认也有助于保证退休人员医保待遇的连续性,避免因迁移导致的医保权益受损。

“这也是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打破地域壁垒,促进两地资源共享,提升整个区域的竞争力,对其他地区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具备一定的政策先导意义。”张晓说。

据了解,为维护成渝两地流动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此前,两地已全面开通跨省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异地就医备案互免以及5个病种门诊特殊疾病直接结算服务,建设了13家成渝双城医保服务工作站。2024年,两地医保部门还将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入住类机构互认、普通门诊费用统筹结算等政策落地,进一步惠及两地参保群众。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研究员、研究室主任冯文猛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成渝两地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互认,作为方便劳动者更便捷跨区域流动的示范,为其他地区的医保政策提供了借鉴,也是一种政策创新。”

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互认在全国推广是否具有可行性?冯文猛认为,跨区域医保缴费年限互认需要信息技术支持和管理协调能力的保障,以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处理,目前这些都有了基础。

“当然,不同地区的医疗保障政策、缴费标准、待遇水平存在差异,这需要在推广过程中予以考虑和协调,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机制。”张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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