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发布当天,湖北法院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卡》发出!

中国法院网 2024-04-16 15:40:24

“你们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现在向你们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提醒你们在离婚后要继续关心、呵护小孩的健康成长。”

4月15日下午,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干驿人民法庭向达成离婚调解协议的当事人胡某和蒋某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据悉,这是4月15日当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后,湖北全省法院系统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卡》。

胡某和蒋某于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双方经常为琐事发生争吵,矛盾不断加深,二人多次协商离婚无果。

胡某遂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向天门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二人均认为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同意离婚,但就两个小孩的抚养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考虑到二人对于抚养小孩存在抵触心理,干驿法庭启动矛盾纠纷联调机制,邀请人民调解员和当地镇村干部共同参与调解。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你们离婚后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和权利。”

承办法官从父亲的身份入手,站在“子女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

“金钱有价,亲情无价。你们不能因为离婚给孩子们带来更大的伤害。”

人民调解员、当地镇村干部则从道德方面予以情感疏导。

经过一下午的悉心调解,二人逐渐缓和态度,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二人各自抚养一个小孩。

干驿法庭依据《工作意见》要求迅速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在人民调解员和当地镇村干部的见证下,当即向胡某和蒋某发放并宣读《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卡》,提示双方要尽到为人父、为人母的责任与义务。

最终,二人均表示:在日后会妥善处理好小孩的抚养及教育问题,共同呵护小孩的成长。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记者:杨书培 通讯员:杨书洁 姚学妍

0 阅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