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办理廉租房公租房为由诈骗,榆林定边警方征集柳锦春犯罪线索

陕西警方 2024-02-28 09:56:50

定边县公安局

关于征集柳锦春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近日,定边县公安局正在侦办柳锦春涉嫌诈骗案。经查,柳锦春(男,汉族,现年37岁,陕西省定边县人)自2018年以来,以合伙做生意、办理定边县廉租房、公租房、精准扶贫房、安排工作等为由实施诈骗活动。

为彻底查清犯罪嫌疑人柳锦春的全部违法犯罪事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切实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柳锦春涉及的各类违法犯罪线索。

一、有关柳锦春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受害人或者知情人应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

二、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证举报人、受害人、证人的各项权利。对包庇、袒护、纵容犯罪分子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实施威胁、报复举报人、受害人、证人的,将依法从严查处。

举报地址:定边县公安局刑侦大队215室(陕西省定边县长城北街291号)

举报电话:

王警官:18991093363

贺警官:18391239095

特此通告

定边县公安局

2024年2月27日

附:犯罪嫌疑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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