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中国吉林网 2024-02-27 13:43:52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吉政函〔2024〕9号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报请批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延边州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入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着力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区、开发开放示范区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底线。到2035年,延边州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60.4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49.5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23528.87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9.04亿立方米。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构建“全域保护、集约开发”的州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落实现代农业建设要求,推进种植业、养殖业以及长白山特色农业生产空间优化布局,营造“山地特色”农业空间。筑牢东北虎豹栖息地、长白山等生态屏障和图们江、牡丹江等生态廊道,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守护“长白林海”生态空间。推动延吉市扩容提质,全面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强化珲春市和敦化市东西两翼的集聚能力,建设“集约高效”城镇空间。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与常住人口相适应,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全覆盖,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延续历史文脉,强化全域风貌管控,打造“山川秀美、乡野和美、城市精美”的山水文化融合全域景观风貌,彰显“多元文化”魅力边疆。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引导土地复合利用,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乡内涵式集约化发展。

五、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统筹各类基础设施布局和互联互通,完善区域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统筹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一体化发展,构建“两横三纵”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延吉综合交通枢纽和珲春物流运输枢纽。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保障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提高城市安全韧性。

六、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完善规划传导机制,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按照定期体检评估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严格规划监督执法,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七、强化规划实施保障。建立健全州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地方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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