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出租车司机竟神秘失踪,1996年义乌市“8·18”凶杀案侦破始末

路之意 2024-02-23 11:57:27

1996年8月,正是一年中最热的季节,在炎热的酷暑下,原先活蹦乱跳的昆虫此时也只有躲到阴暗潮湿的角落里去喘息的份了。8月4日的晚上,家住浙江省金华义乌市的居民骆三红在床上辗转难眠,除了恼人的天气外,他的心中始终笼罩着一块阴影——妻子骆莲娟是不是出事了?

骆莲娟,1996年4月22日从义乌市物资市场省机电公司购买了一辆桑塔纳作为出租车开始营运,她平时外出一般在下午3~6时就回家,晚上不出车。如果出长途或在外宿夜她都会事先打电话回家,而且出长途也是熟人才去。但8月4日早上7时多骆莲娟外出后就没了音讯,到了晚上6时多,骆三红几次给她打传呼都没有音讯。

8月5日上午,几乎一宿未睡的骆三红就匆匆赶到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尽管案件性质不是十分明确,但考虑到抢劫出租车案件的多发性,大队领导还是马上安排人员对骆莲娟8月4日的活动情况进行了定时定位调查,发现骆莲娟4日在义乌出现的最后地点是城中路五叉路口附近,时间是在中午。

那么,她会到哪里去了呢?

320国道像一条巨大的动脉贯穿江西全境,是江西连接湖北、福建等省的重要通道,随着经济的发展,原先狭小的公路已越来越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为此,江西省公路系统筹集巨资对该公路进行拓宽改造。为了施工方便,有关路段只能单向通行。

8月5日晚10时许,在江西省东乡县邓家收费站附近,一辆没挂牌照的红色桑塔纳从东乡往南昌方向驶入单行线,为了避免堵塞交通,东乡交警队的工作人员黄坚、周细文令司机倒车。但司机倒车档挂了十来分钟都挂不进去,黄坚见状即过去检查那人的驾驶证和行驶证,结果发现驾驶证上的照片同本人不像,拿到有灯光的地方仔细检查后发现驾驶证上和工作证上都有改动的痕迹,且驾驶证上照片看上去比司机实际年龄要大,即问对方:“你是哪里人?”

“湖北的。”

“湖北人怎么开着浙江义乌的车?”

“打工的。”

“老板是谁?”

“……”

黄坚看司机的驾驶证是部队核发的,就问他部队的番号,但对方却答不上来。黄坚觉得可疑,即决定暂扣车辆,查清车辆的来路后再处理违章。

车上的两人见情况不妙,拿出一只BP机和一只金戒指到附近的店里抵了200元钱后,几次想偷偷地塞到交警的口袋里,企图贿赂后给予放行,被黄坚等人严词拒绝。两人见情况不妙,借口去打电话找老板商量,偷偷地溜走了。

得知车子出现在江西,民警们的心情为之一振,丁仕辉副大队长率领民警立即赶到东乡,询问嫌疑人的详细情况,并对暂扣车辆进行了细致的勘查,未能发现有价值的痕迹。但在车上找到了一张照相底片,装底片的纸袋里有“广东惠阳”字样。

被暂扣的是一本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车辆驾驶证,证上的地址是54631部队,姓名是张光伟,同时被扣的还有一本中国人民解放军职工证,姓名也是张光伟,男,1971年3月生,湖北人,济南军区郑州企管局。但两本证上的照片不一样,据黄坚等人回忆,工作证上的照片同嫌疑人一致,而遗留下来的底片冲洗出来后就是工作证上的照片。

刑警们兵分两路分别到郑州、济南查找张光伟,查实驾驶证系伪造,在济南军区服过役的人当中也没有张光伟,照片辨认也没有结果。

8月18日,在义乌市城区花园新村附近的杂草丛中发现一具已高度腐败的女尸。从死者的衣服判断,死者正是骆莲娟。

为了尽快抓获犯罪嫌疑人,8月19日,虞向荣教导员亲自率领民警杨尚银等人赶到广东惠阳,仅凭着手中的一张照片,开始了他们大海捞针般的艰巨的侦查工作。

虞教导员一行首先找到了拍摄嫌疑人照片的照相馆,但该照相馆的工作人员对前来照相的人已没有什么记忆。虞向荣等人没有气馁,他们又打印了大量的悬赏通告在惠阳市内广泛张贴。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发现了重大线索。

8月24日,广东省惠阳市淡水镇欣荣饭店的老板在自家门口看到了悬赏通告上的照片,认得是1993年与在饭店内打工的阿芳谈过恋爱的湖北人,名叫蒋正安。民警们几经周折找到了已在惠阳市春园宾馆当服务员的阿芳,她陈述了自己认识蒋正安的经过:1993年春天的时候,阿芳还在“正阳饭店”当服务员时,在饭店的三楼住着一班湖北人从事运输业务。蒋正安那时经常到老乡那里玩就认识了阿芳,并开始追求她。在交往中,阿芳得知蒋正安家住“湖北省咸宁市汀泗桥镇西街32号。”

阿芳还提供:1993年夏天的时候,蒋正安曾因敲诈被惠阳市司前派出所抓进去关了一个多月,他还有吸毒的恶习,有一次曾叫阿芳去帮他买毒品。

后来阿芳去了深圳,蒋正安也曾到深圳去找过她,随着接触的增多,阿芳对蒋正安的本质有了更多的认识,即中止了同蒋正安的联系。

虞向荣教导员根据阿芳提供的情况,不顾连日来奔波的疲劳,连夜对蒋正安可能的落脚点进行了搜捕,但都扑了个空,蒋正安也已经看到了街上张贴的“悬赏通告”,知道刑警已跟踪到达,遂再次脚底抹油——溜了。

侦查员李迎等人到湖北咸宁追捕,也没有发现蒋正安的踪影。

蒋正安参与抢劫杀人并不是偶然的,从他18岁开始,犯罪就已是他生活中一部分,他的本质决定了他每到一地都要疯狂地作案,也决定了他最后必然走向灭亡的命运。

1989年6月,蒋正安就因伙同陈建军在咸宁市抢劫烟贩而被判刑3年,但他出狱后并没有丝毫的悔改,反而更加变本加厉地频频作案,不久就因盗窃被当地的公安机关通缉。

1993年3月11日,蒋正安流窜至广东省惠安县,又同一些湖北、湖南的老乡结伙,从事一些抢劫、盗窃、敲诈的犯罪勾当。

1996年8月,蒋正安和同伙肖志强开始密谋到义乌抢劫。

8月4日,两人在义乌拦了骆莲娟的出租车后,由肖志强指路,行至花园新村江滨路附近时,见四处无人,坐在后排的肖志强就用事先准备好的细麻绳勒骆莲娟的脖子,蒋正安则马上拔下车钥匙同时按住骆莲娟的肩膀。两人合力将骆莲娟杀死后从骆莲娟身上劫得现金300元和BP机、金戒指等物,将尸体拉到路边的草丛中藏匿,然后由蒋正安开车往江西方向逃跑,想把车子开往广东卖掉。没想到车子在东乡被扣,蒋正安和肖志强为避免暴露,匆匆跑回广东惠安。

正在他们惊魂未定时,发现义乌刑警又跟踪而至,于是他们又如丧家之犬,跑到广西防城港,蒋正安化名黄宏、肖志强化名李飞,靠做打手为生。

1996年10月27日,蒋正安再次故伎重演,伙同湖南籍犯罪嫌疑人屈光前窜至广西僮族自治区南宁市,密谋实施持枪抢劫。同日下午7时许,屈光前、蒋正安手持一把勃朗宁手枪及一枚手雷闯入南宁市桃源路广西军区桃源饭店6号楼320房,用手枪及手雷威胁房客黄炳宁、李树清、黄伟,企图抢劫财物,遭到反抗后双方对打。屈光前、蒋正安即夺路逃跑,屈光前被闻讯赶来的公安民警和保安人员当场抓获,蒋正安逃至防城港后也于10月28日被南宁警方抓获。

几天后,肖志强再藏匿出被义乌刑警抓获。

1996年11月7日,蒋正安、肖志强被义乌市警方押回义乌,接受正义的审判。

1997年3月,蒋正安、肖志强二人被押赴刑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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